今年3月,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等15部门下发《关于促进总部企业在京发展的若干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商务总部字〔2016〕4号)。七院计划部在获悉通知后的较短时间内精心准备申报北京市总部企业奖励,后经过与北京市及丰台商务委员会多次沟通,最终七院申请的2015年度“增设功能”奖励获得批准通过,奖励金额共20.94万元。 此次申报成功是七院历史上首次获得地方政府的综合贡献奖励,表明了七院经营成果及创新能力建设在北京市及丰台区内得到了高度认可,也标志着七院在研究政府扶持政策方面有了新的突破。计划部将持续关注政府、行业扶持政策,积极促进本企业与地方经济协同发展,对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为院发展赢得更多的支持。(文/计划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