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 页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业务与服务 党建与文化 人才招聘 集团网站
当前位置: 亚新平台  >  新闻中心  >  亚新平台 > 正文
基于实际绩效激励机制有关工作的解读(第三期)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1日    来源:亚新(中国)官网



  一、“主要业务”绩效工资奖励金额的核定

  “主要业务”绩效工资总额需要各单位通过上报单项合同额大于5000万元的项目或民用产业主业范围内年度累计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单项产品申请奖励。

  奖励对象:各任务承担(含签约)单位、团队和支持团队。

  奖励条件:完成产品交付(提供服务)任务,且项目EVA>0。

  奖励实施周期:任务计划下达、合同生效(收到预付款或定金)后预核定项目(任务)绩效工资总额,完成产品交付(服务提供、贸易交割)并收款额达到85%时,实施奖励额度的70%;收款额达到100%时全额奖励。

  “主要业务”绩效工资奖励金额T的核定:

  T=C×E×S×R×(1+M)

  C:奖励基数

  E:成本工程与价值工程考核综合系数,E≤3.5%(集团公司核定,每年不同)

  S:项目完成进度符合度(S=0-1)

  R:难度系数 (暂定) 建筑业R=0.25,房地产R=0.2。(集团公司核定)

  M:申报项目的EVA率与集团公司平均EVA率比较确定,M值控制在±0.1之间。(集团公司核定)

  指标解读:E、R指标为年度固定值,S为项目进度完成度,C值为申请“主要业务”工资最重要的指标,从2014年度“主要业务”工资申报中,结合进度完成度提取的C值为项目的年度内到款总额。因此,项目的回款进度将对绩效工资总额起到重要影响。除此之外,项目的EVA和EVA率的改善与提高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主要业务”绩效工资核定额。

  (下期看点:“主要业务”绩效工资核定流程和需要企业做哪些准备工作?)

  

[关闭]  [打印]
Copyright©2017 版权所有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67351号
制作单位:亚新(中国)官网
地址:北京市西四环南路83号  邮编:100071 联系电话:(010)68749616、68749588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