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关于“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工商总局决定将其登记的企业逐步迁移至所在地省级工商登记管理”《通知》的工作部署,及院2015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内容,院于6月初启动了院本级迁至北京市工商局进行工商登记管理、新一届董事、监事备案、院注册资本从4.5亿元增至6亿元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及企业年报填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院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工商变更登记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全力配合,共同努力,通过全面、认真、细致的整理、编制申请材料,有关人员多次到办事大厅进行窗口咨询,于2015年6月30日完成了企业年报填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于2015年7月1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在此对各部(室)、直属单位、控股公司对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企业年报填报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给予的理解、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南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