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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组织2014年第九次党委中心组学习 聚焦住建部《若干意见》及工程质量治理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7日    来源:中国航天建设集团



  7月1日,住建部印发《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与改革的若干意见》。9月4日,住建部启动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这将对未来中国建筑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为了深入学习了解国家最新政策,及时谋划发展战略,9月28日,七院组织今年第九次党委中心组学习,学习研讨住建部最新文件精神及对七院发展的影响。学习会由董事长、党委书记于喜国主持。

  在中心组成员对《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与改革的若干意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等文件与政策进行自学后,总经理助理杨帆对《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作了宣贯解读。他在宣贯中表示,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是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重点工作任务之一,要准确认定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在建工程的承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除行政处罚外,还要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等行政管理措施,同时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接下来,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对《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了宣贯解读。根据文件精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人调离、退休后,如发生质量事故、严重质量问题,仍依法追责。相关责任单位已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破产,仍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为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施工企业要加快培育自有技术工人,对自有劳务人员用工管理、持证上岗、工资发放承担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劳务管理全面负责。

  技术质量部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精神作了宣贯解读。《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提出了六大任务,以及三大工作阶段、六大配套制度。行动方案的亮点有: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基础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监管。《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提出,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在讨论中,与会人员进行了积极发言。安全总监袁有志表示,项目经理十项规定中,着重提出对安全的要求。对于我院来说,要做好安全证据的留存,比如安全传感器工程资料,建议至少保留两年。

  杨帆提出,专业分包、项目法施工的模式,在我院已实行20多年,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今后要积极而迅速地响应国家的要求,探索未来发展的模式,同时要管控劳务公司,建议尽快形成指导性意见。

  总工程师吴广贤说,国家对建筑行业整顿的决心很大,我们要全面建立项目责任制,系统性地改变理念,没有从根本上变革的决心,是不能立足并做强做大的。

  副总经理余斌表示,根据文件精神分析,我们在人才吸引力方面可能会受到影响,同时在融资能力方面会有更大挑战,在市场方面,必须瞄准新城镇化建设、棚户区改造开拓升级。

  党委副书记李秀芬建议,系统下发住建部近期出台的新政,组织学习、宣贯、解读,在七院各个层面全面把握文件精髓,有关部门要思考下一步的工作重心。

  总经理高峰认为,当前七院关键的两项任务,一是制度规范,二是行为规范。要对标国家、上级、市场的要求梳理更新制度,改善管理,要在各级干部头脑中树立危机意识,原来的做法今后行不通了,就要以正确的行为做强企业,作为国企,我们必须使用正规军的打法。

  于喜国在会议小结中说,当前国家下大力气整顿建筑行业,我们必须要有危机意识,改变从前习以为常的做法,我们各级领导、各部门要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研究思考,完成一份报告,对当前以及未来的工作进行谋划。他还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精神作了部署,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求真务实推动企业发展。(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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