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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12553.16km!航天建设将环评业务拓展到南极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8日    来源:亚新(中国)官网

中国第35次南极考察队由来自80多家单位的351人组成。其中,中国航天科工七院所属华航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承接了”海洋遥感业务卫星地面系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业务,作为航天人我们一直贯彻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做任何环境影响评价业务都需要进行实地现场踏勘。经过公司深入探讨,决定指派华航环境科技与信息化部部长成国栋,跟随“雪龙”号前往南极中山站进行实地考察。经过46天的辗转颠簸,克服南极强烈的紫外线、干燥的空气、寒冷的气候等恶劣环境,在建设地点的工程、自然环境、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等状况进行调查,以及对冰雪层的采样监测等,顺利完成了整体考察工作目标。

能够将环评业务做到南极是华航环境开拓市场的一次重大突破,航天人能够战胜一切困难完成任务,充分发挥了艰苦奋斗、勇于攀登的航天精神,这对院绘制“一张蓝图”,初步建成具有航天特色的国内一流综合型工程服务科技产业集团的实现又近了一步,华航环境落实院专业性公司纵深发展的战略,坚定不移的走航天科技生态的建筑之路,为打响“航天品牌”贡献力量。

什么是环评?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英文缩写EIA,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哪些项目需要进行环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都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具体来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于未列入分类管理名录的其他项目,一般情况下无需履行环评手续。

不做环评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分。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环评工作介绍

华航环境环评业务是七院原环境与安全研究院最早开展的环保业务之一,七院于1990年就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是全国首批获得资质的单位之一。几十年来,共完成了1000多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接的环评项目,大部分为国防和航天系统项目,主要服务单位包括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和中国科学院等。还先后承接了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卫星气象应用中心、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奔驰汽车、北京现代汽车、富士康、北京佑安医院等国家机关、科研院所及知名企业等的环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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